橄欖球簡介

橄欖球RUGBY
橄欖球競賽的目的,是由各以十五名、十名或七名球員組成的兩隊,根據規則和運動精神,遵守君子之爭的原則,靠帶球、傳球、踢球和壓球觸地儘可能爭取分數,而以得分的多與少來決定勝負。
起源:
一、 發源於西元1823年英國Rugby中學,由足球運動演化而來。在當時舉辦的一場足球賽中,一名高中球員突發奇想,將足球抱起,並持球奔跑,而其他人在場上追逐,遂慢慢演變至現今所見之橄欖球。
二、台灣的橄欖球於日治時期發展,而第一個由台灣人組成的橄欖球隊則是由陳清忠先生發起。陳清忠先生係台北縣五股鄉(當時為觀音鄉五股坑)人。出生於西元1895年5月14日(民國前26年,明治29年)。西元1912年(民國2年,明治45年)畢業於淡水牛津學堂,遂為教士會選派赴日本,入學京都同志社大學普通學校(中學部)深造。西元1916年畢業後進入同志社大學專門學校(大學部)英文系。西元1919年英文系三年級時當選為橄欖球隊隊長。西元1920年同志社大學畢業後返回台灣。次年入淡水中學任教,同年籌組橄欖球隊,正式成立第一支由台灣人在台灣組立的橄欖球隊伍(西元1948年至1951年約4年多擔任校長職)。因此以後淡水中學(現今淡江中學)的學生及校友們,除了紀念陳先生而舉辦清忠盃橄欖球賽,並尊稱其為“台灣橄欖球之父”。陳先生於西元1960年(民國49年)4月6日與世長辭,享年66歲。
*比賽時間:十五人制-上下半場各四十分鐘
十人制--上下半場各十分鐘
七人制--上下半場各七分鐘

*得分:達陣:五分
達陣後射門:二分
罰踢射門:三分(對方犯規而由裁判判給罰踢時,可選擇射門以取代繼續進攻)

* 與美式足球(Football)主要不同之處:橄欖球與美式足球常為國人所混淆,其實兩者除了球都是橢圓形之外,其他競賽規則完全大異其趣,主要不同之處敘述如下:
1. 橄欖球所有球員必須持續在場上奮戰,除非流血或受傷不輕易退場;而美式足球分為進攻、防守及特別組共三組球員,依比賽狀況隨時交替。
2. 美式足球的四分衛,手持球往前拋的動作,在橄欖球是不被允許的,橄欖球的重要規則之一即是球只能往後傳給隊友。
3. 橄欖球上所有的衝撞或阻擋,只針對持球者!而美式足球是可以針對空手的球員做出阻擋或干擾的。
4. 美式足球球員帶球跑過達陣線或在達陣區內接到隊友的傳球即為達陣得分;橄欖球球員則必須在達陣區內以手或身體壓球觸地才為達陣得分。
5. 橄欖球比賽時,場上所有戰術是隊友間決定的,沒有所謂的暫停,來聆聽教練的戰術。

* 基本規則:
1. 球只能向後傳給隊友,再由隊友持球向前進攻。雖然可向前踢球,但不得向前踢給隊友,僅能由踢球者後方之隊友與踢球者一同向前追球。
2. 僅有持球者可衝撞或推倒防守球員,未持球之進攻方球員不得衝撞或推到防守球員,亦不得故意阻礙或干擾防守球員針對持球進攻者所做的防守動作。
3. 防守球員僅能針對持球之進攻方球員採行防守動作,不得故意干擾或阻礙未持球進攻方球員的跑位動作。
4. 任何違反規則或運動精神的暴行動作或其他危險性動作是不被允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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