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A15/時論廣場           2005/12/20

電子收費系統 吃我夠夠

江政憲/嘉義水上】
  筆者家住南部,需要長途往來高速公路,對於電子收費系統,自然有相當高的期待,在所謂主機及安裝費用過高等問題擴大前,我已經先行申辦了其中一家銀行的聯名卡,辦卡的贈品即是車上設備單元主機(OBU,業者稱「E通機」),日前在消基會及立委強烈要求業者應調降相關費用下,業者允諾將重新評估,但另一方面卻同時通知已辦聯名卡之消費者可先至特定地點安裝。
  受通知後,筆者選擇離家最近地點去安裝,雖然我是聯名卡客戶,費用爭議尚未解決,我仍須繳交安裝設定費199元,還有電池50元,而所謂「安裝設定」只不過是工作人員掃瞄E通機的條碼,並輸入相關資料並列印出來而已,這個過程竟要收費約兩百元,令人匪夷所思。而最嚴重的陷阱是,如果辦聯名卡後兩個月內沒有任何消費,要追繳1300元,如果有消費但未超過兩萬元,則要追繳499元。另外,如果卡片要加值,每次還得收取手續費7元。林林總總,清單如下:「 OBU主機:1300。安裝設定費:199元。電池:50元。最低加值費用: 500元。。加值手續費:每次7元。感應卡:200元。退卡退餘額手續費:200元」等等。
  從這種種費用看來,消費者這隻肥羊顯然被剝了好幾層皮!而立法委員批評電子收費系統業者是「吃人夠夠」,顯然也不為過!交通部官員們,你們難道都沒看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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