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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課的內容或是學校考試出的題目

命中了學測或指考公民與社會科的題目

一點都不會意外

因為

重點就是那些

發生的時事也就是跟那些重點相關的會引起出題教授們的注意

所以前幾年

就命中了一些題目

...

而今年

真的是神奇的一年

1月26日學測前一天

在學校上高三同學的課

我就提到了1月17日剛出爐的大法官釋字684號

解釋的爭點是:

「大學所為非屬退學或類此之處分,主張權利受侵害之學生得否提起行政爭訟?」
 
我向同學介紹了正反兩面的意見,也用了有些諷刺的語氣
 
......
 
結果他們隔天考學測
 
國文科的引導寫作題目如下:
 

三、引導寫作(占27分) 

司法院大法官會議做出第六八四號解釋,認定大學生如不滿學校的處分,有權可提起訴願和行政訴訟。臺灣大學李校長表示,依據《大學法》的規定,學校在法律的範圍內有自治權,學生也有很多申訴管道;大法官做出這項解釋,可能造成學校和學生之間關係的緊張。學校是教學的地方,學校和學生之間的關係,應如何維持和諧,避免陷於緊張,而影響教學活動,是學校和學生雙方面都應關心的問題。對大法官的這項解釋和李校長的反應,以你在學校的親身體驗或所見所聞,請以「學校和學生的關係」為題,寫一篇完整的文章。文體不拘,文長不限。

 

......

是真的很神奇!

所以當天下午我去考場時

他們都連聲讚嘆

呵呵

後來

他們成績出爐後

看他們引導寫作的成績都還不錯

自己也覺得很有成就感!

......

只要我繼續擔任公民老師

我還是會繼續分析時事

希望對同學們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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